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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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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装修地平,学装修培训,郑州火锅店装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0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2年09月30日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性、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前三季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404.09万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04.0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80.74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280.74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2022年9月30日末账面余额、可回收金额及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如下: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243,672.78万元,本期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0,623.94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应收款项账面余额:574,358.44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330,685.6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243,672.78万元。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10,623.94万元。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应收账款组合采用逾期天数分析法,以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作为判定逾期的节点。本公司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统一归属于1年以内(含1年)的账龄组合中,按5%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54.51万元。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365.34万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备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2年0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2年10月26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聘请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与容诚事务所的聘期已满,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聘用亚太(集团)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亚太(集团)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2年报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各具体事项。

  公司已将上述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提前与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公司董事会对容诚事务所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建于1984年,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金融审计业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的大型综合专业会计服务机构。集团总部设在北京。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稳步发展,在上海、深圳、广东、江苏、浙江等主要经济中心设有25家分所。亚太(集团)与旗下的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为社会各行业提供高水平会计专业服务,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

  在与国际同行长期合作的基础上,2010年亚太(集团)在香港吸收成员所,2011年加入CPAAI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积极参与境外同行的沟通交流。经过三十多年的稳步发展,亚太(集团)在2020年正式筹备建立自己的国际会计网络,在专业标准、执业领域等方面与国际接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2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585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2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9人,首席合伙人周含军。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9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8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主要行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家、批发业4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家、商务服务业2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家,其余行业15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103万元。

  亚太(集团)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季民,199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2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唐德影视、高升控股、宜华生活、创源股份、广聚能源、共进股份、盛路通信等,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勇,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在宁波仲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13年加入亚太(集团)事务所,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证券业务从业年限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容炜,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合伙人【指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指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47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亚太(集团)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亚太(集团)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亚太(集团)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亚太(集团)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查,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亚太(集团)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亚太(集团)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截止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以上1项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决议公告。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线~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联系电线、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15,结束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注:根据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区分于公司以往披露的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中“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含已完工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区分,并注意投资风险。

  1、香港中诺集团平潭产业基地项目,合同金额约4亿元,工期927天,项目已确认部分收入,已收部分款项,尚未结算。截止至目前,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目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裁决,本案已由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书。因仲裁裁决做出后,甲方未履行仲裁裁决,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81,188,037.84元,减幅59.03%,主要系公司支付各工程项目料工费及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41,984,019.64元,减幅92.30%,主要系本期公司第一大客户商票逾期转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94,403,106.53元,增幅30.04%,主要系本期公司第一大客户商票逾期转入应收账款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00,000.00元,减幅100.00%,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8,530,595.72元,增幅59.94%,主要系本期公司发生各类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579,064.17元,增幅55.82%,主要系本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423,662.08元,增幅295.84%,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1,064,719.90元,减幅99.30%,主要系公司与上游供应商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减少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34,907.52元,增幅53.87%,主要系本期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与信义光能(六安)有限公司两家孙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所致。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906,116,405.56元,减幅35.19%,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方向由房地产客户向央国企等优质客户转型,大幅减少承接房地产项目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减少736,564,074.03元,减幅33.71%,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方向由房地产客户向央国企等优质客户转型,大幅减少承接房地产项目所致。

  3、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减少3,804,309.64元,减幅50.17%,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4、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29,498,720.19元,减幅37.99%,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5、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2,819,019.52元,增幅70.43%,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1,778,652.75元,减幅554.00%,主要系本期承兑贴现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360,596,685.36元,减幅240.71%,主要系本期公司第一大客户商票逾期,其中部分金额转入合同资产,相应坏账转入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252,767,820.24元,增幅788.31%,主要系本期公司第一大客户商票逾期,其中部分金额转入合同资产,相应坏账转入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987,773.97元,减幅99.27%,主要系本期出售固定资产较上期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308,758.44元,减幅100.00%,主要系上期收到的赔偿款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874,340.23元,增幅3322.94%,主要系本期缴纳罚款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33,390,179.33元,增幅266.66%,主要系本期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与信义光能(六安)有限公司两家孙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所致。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96,363,863.84元,增幅42.08%,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项目料工费比例较上期降低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17,124,555.11元,减幅754.06%,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有所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236,405,379.65元,减幅139.00%,主要系本期取得短期借款较上期有所减少所致。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的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各具体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2022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2022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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